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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陕西商会常委工作群规
根据商会工作的需要,为了更好的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商会信息,讨论商会会务,研究商会工作,推动商会建设,促进商会发展,密切商会常委之间的联系,发挥常委在领导商会建设发展中的作用,增强常委之间的凝聚力、向心力。特组建(陕西商会常委工作群).即日起郑重声明如下:本群人员都是常委成员和商会指定秘书。不得私自拉人进群。禁止私发各种商业广告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维护和谐,构建和谐社会。对属于陕西商会机密性尚不便公开的内容,可以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,但是不得对外扩散。如有违反,后果自负。对于需要表态的,要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意见。对于两个月内不在网上出现;有需要表态的连续3次不表示自己态度意见的,视为自动放弃常委职务。
本群日常管理:瞿建国(139 4046 4238) 于佳丽(139 4028 1452)
辽宁省陕西商会办公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36号 电话024-86565099
特此公告,望各位常委周知,理解支持,共荣共赢!(此群规发布后两天没有提出新的意见建议即生效)
辽宁省陕西商会秘书处
2016-4-6